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时30分,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递交人数不足3家,根据采购文件中“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故本项目流标,重新采购可留意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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